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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电网与钦州市政府签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框架协议》

  • 2010-7-11 0:44:34   作者:广西电网公司   来源:广西电网公司   访问:3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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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电网与钦州市政府签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框架协议》

     7月7日,公司与钦州市政府在钦州签订《推动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钦州市人民政府和广西电网公司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优化布局、分步实施、安全可*”的原则,开展钦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双方成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充电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城市规划、建设及出台相关政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公司总经理黄进平与钦州市市长肖莺子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公司副总经理黄家林、钦州市副市长陆海生及秘书长陆钦华等双方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在全球气候变暖、传统能源紧缺的大环境下,以电动汽车为主导的新能源汽车,以其节能环保的显著优势,成为未来汽车工业发展的主流方向。为促进低碳经济建设,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积极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全力抢占汽车工业发展制高点。作为电动汽车应用推广的重要前提条件,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日益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黄进平在致辞中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智能电网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电网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大电网的资金、技术和服务优势,率先启动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研究,并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钦州是北部湾开放开发的桥头堡,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显意义重大。以签订钦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框架协议为契机,广西电网公司将与钦州市一道,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以实际行动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钦州市实施“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打造宜商宜居滨海城市贡献力量。            

      肖莺子在致辞中说,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节能减排的关键之年。此次钦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钦州市与广西电网公司进一步携手合作,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在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房展的合作上升到了新高度,同时也标志着钦州市汽车新能源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钦州市将积极履行职责,为充电站的建设及运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广西电网公司在钦州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根据协议,钦州市政府与广西电网公司成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充电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城市规划、建设及出台相关政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为全力加快钦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广西电网公司将负责钦州市行政区域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及建设方案的编制,筹集建设资金,实施充电设施建设,并对建成后的充电设施进行运营管理,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稳定、可*供电。钦州市政府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纳入钦州市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在充电设施布点、配套道路建设及供电线路通道用地方面给予保障,并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作为重要的公用性市政工程,列入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研究和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同时,为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钦州市政府还将加快研究并出台电动汽车及配套产业扶持政策,大力推广城市电动公交汽车及公务用电动汽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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